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Shanghai Technology Entrepreneurship Foundation For Graduates,简称创业基金会或EFG)成立于2006年8月,是由上海市政府发起的国内首家传播创业文化、支持创业实践的公益机构;创业基金会以培育创业环境、播撒创业种子、激发创业力量为使命,联合社会各界开展创业资助、创业教育、创业倡导等业务,迄今已建立了23个分会及专项基金,形成了全方位支持创业实践、培养创业人才、传播创业文化的工作网络。
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简称天使基金)是专注于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公益基金。天使基金鼓励有梦想、有激情、有准备、有能力的大学生青年开启创业之门,越来越多的青年创业者在天使基金的陪伴下起航、成长,优秀创业企业不断涌现。天使基金资助产品主要为“雏鹰计划”、“雄鹰计划”,其中“雏鹰计划”为主要资助产品,通常情况下,建议您申请“雏鹰计划”,以免浪费您的宝贵时间。
一、 “雄鹰计划”简介
“雄鹰计划”是指创业基金会委托孵化机构投资入股创业企业且不享受股东收益的资助模式。适用科技创新性强的创业项目。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80万元,资助期3年,孵化机构代持股权不参与分红,资助期满原价退出。
二、 申请与资助指南
1. 申请门槛
申请人须具有中国国籍;
申请人须满足下列两种情形之一:
n 毕业生:毕业八年内的本科生、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归国留学生;
n 在校生:本科四年级、专科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2. 资助要件
创业企业注册地在上海,尚未成立或成立不满三年。
担任创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为自然人大股东。
全职在创业企业忠实、勤勉地工作,没有直接或间接地投资与创业企业经营范围或实际业务相同、类似或关联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创业团队(申请人及其他股东)应当以货币方式缴纳对创业企业的出资;创业团队出资额应当大于天使基金资助额,并且相应出资应当先于资助资金到位。
相关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3. 特殊情形
申请天使伙伴专项基金的,需在符合天使基金申请条件的基础上由合作机构(天使伙伴)作出推荐。
4. 资助流程
申请:
申请人登录创业基金会官网(www.stefg.org)进入创业基金会创业项目线上申请平台,注册并填写创业项目及申请人等信息并完成线上测评;
建议申请人申请前咨询EFG市会或分会老师。
初审:
申请人到受理分会进行创业项目的初步面谈,由分会进行项目初审;
复审:
申请人到创业基金会参加面试答辩,由创业基金会聘请的天使基金评审专家对申请人的创业项目进行评审;
公示:
通过复审的项目,由创业基金会进行官网公示;
立项:
申请人通过分会拟立项后,填写立项材料,创业基金会根据分会的拟立项意见,对创业项目审核立项;
划款:
签订资助协议等文件,由创业基金会及孵化机构对申请人创业企业出资进行资金划转操作。
退出:
资助期内或期满前6个月,申请人根据企业经营情况向EFG分会申请原价(申请人或创业企业一次性归还原资助资金)或清算退出方式,创业失败确需清算退出的,需经EFG指定的审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申请人应当在创业项目资助满前按照《
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股权资助实施办法》《
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资助项目退出管理办法》完成退出。
未按期完成退出的(包括创业基金会及分会要求创业者原价退出的情况),将按照《
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资助创业者及创业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处理。
5. 分会选择引导
【分会简介】
创业基金会联合高校等机构设置了分基金会和专项基金,专项基金可视同为分基金会(以下均简称为分会)。各分会具体负责天使基金申请项目的受理、初审、跟踪服务、退出等。通常,申请人的创业企业注册在受理分会指定落户的园区,各分会提供的服务基本相同,但受理地点、范围及场地政策各有不同,具体请参阅分会受理点信息(
http://www.stefg.org/Angel/apply.aspx)。
【分会特别说明】
“天使伙伴专项基金”设在创业基金会本部,是创业基金会2013年6月发起设立的直属分会,申请人申请“雏鹰计划”对其毕业院校以及创业企业注册地均无限制;创业基金会联合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组建的“市创业中心分会”、联合松江区科委组建的“松江分会”、联合浦东新区团工委组建的“浦东分会”、联合闵行区科委组建的“闵行分会”等均面向全国受理在沪创业的大学生青年申请天使基金。
【分会受理点信息】
请点击查看详情:
http://www.stefg.org/Angel/apply.aspx
【受理分会选择建议】
申请人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受理分会,但不可同时在多家分会提出申请。申请人可选择所在高校分会申请,也可选择包括天使伙伴专项基金、市创业中心分会、松江分会、浦东分会、闵行分会等在内的非高校主导分会进行申请。
【人工咨询服务】
电话:021-55238582;邮箱:
[email protected]
三、 初审注意事项
1. 初审当天请带好身份证、高校毕业证(在读生提供学生证)正本及复印件一份,忘记携带将不能参加初审;
2. 初审流程安排:20分钟项目介绍、40分钟项目相关Q&A;
3. 项目内容以PPT形式开展介绍,内容包括:项目简介、市场渠道、团队简介、市场背景、相关竞争对手、财务预测等;建议带好相关Demo,自备电脑;
4. 初审要求申请人必须到场,建议最好携带团队一同参加;
5. 请根据初审时间准时到场,迟到30分钟以上将取消本次初审,遇突发事件提前电话联系所申请分会的负责老师,也可拨打创业基金会总机021-55231818转项目部。
四、 复审注意事项
1. 复审要求:申请人必须到场,核心团队可一同参加。申请人不到场将不予评审;
2. 复审流程安排:10分钟项目介绍+20分钟项目相关Q&A;
3. 项目内容以PPT形式开展介绍,内容包括:项目简介、市场渠道、团队简介、市场背景、相关竞争对手、财务预测等;建议带好相关Demo,自备电脑或U盘;
4. 复审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定东路200号5号楼3楼(以通知为准)
5. 复审时间以通知为准,请根据复审时间,提前30分钟到场,迟到30分钟以上将取消本次复审,遇突发事件电话提前通知联系老师,也可拨打创业基金会总机021-55231818转项目部。
6. 请仔细阅读创业基金会官网天使基金相关制度规范,了解项目资助资金使用范围、天使基金信用管理办法(包括预警、诚信惩戒等)等相关内容。
五、 申请人需签署的纸质材料清单
创业项目复审通过后,创业基金会将在3个工作日内在官网上进行评审公示,申请人须及时联系分会老师,配合拟立项并填写签署相关材料(均需纸质版签署),所有文件均需使用黑色或蓝色水笔填写并签名,具体以分会老师提供的材料清单和模板为准,并请详细阅读相关注意事项。
六、 资助款使用注意事项
1. 资助资金必须用于创业项目实施及创业企业经营发展,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用途,不得抽逃资金或者以任何形式损害创业企业利益。
2. 依据《
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管理办法》、
《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股权资助实施办法》、《
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资助项目退出管理办法》、《
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资助创业者及创业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当发生违规使用资金以及其他违反规定的情况,创业基金会
将追究申请人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创业基金会作为“违规使用资金”、“逾期未退出资助股权”等异常情况处理,要求申请人提前原价退出归还全部资助款、承担相应违约金及其他法律责任,将申请人及创业企业信息纳入天使基金资助项目异常名单并公示于创业基金会官网及自媒体,将申请人及创业企业相关信息提供给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供公开查询等等。
七、 特别说明
天使基金是扶持大学生青年创新创业的公益基金,创业基金会及分会从未授权任何第三方代理机构从事天使基金申请的代理活动,亦从未授权任何第三方代理机构就上述代理活动收取任何费用,任何第三方代理机构所作的承诺或保证与创业基金会及其分会无关,相应的责任概由第三方代理机构自行承担。同时,创业基金会及受理分会亦拒绝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创业者申请天使基金,
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以推荐或代理创业者申请天使基金为由获取相关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天使基金申请服务费、获资助创业项目股权、期权等。
创业基金会及其分会在天使基金的申请受理过程中,不会向创业者收取任何费用;同时,创业基金会
亦禁止任何创业者或创业企业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代理申请天使基金的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撤销对该创业者或创业企业的资助并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为了保障创业者合法权益,申请人应主动拒绝与任何第三方代理机构进行合作,并拒绝支付与代理申请天使基金相关的任何费用,确保申请人及创业项目信息的真实性。
如创业者需要进一步咨询申请事项或发现有任何机构和个人发布代理申请信息,请联系创业基金会(电话021-55238582,
邮箱[email protected]),共同维护天使基金公益产品的声誉。
八、 创业咨询
参见《天使基金问答》:
http://www.stefg.org/question/Faq.aspx
浏览
创业基金会官网(网址:
http://www.stefg.org);
关注创业基金会官方微信(微信号:efgfoundation);
关注创业基金会官方微博 @创业基金会;
咨询创业基金会项目部(电话021-55238582,邮箱:
[email protected]),预约每周一下午的新创会具体咨询你的创业项目;
浏览
创业基金会官网查阅
如何申请,咨询分会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