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雏鹰计划阶段性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要求,很多企业由于延迟复工等原因无法开展正常业务,为帮助企业共克时艰,基金会责无旁贷,创业基金会已制定了阶段性调整 “天使基金”申请对象的措施和两项惠及创业者和创业企业的措施:


1、“雏鹰计划”资助期内的创业者还款延迟两个月,且不记录个人征信逾期。

2、“雏鹰计划”新资助者首期还款日顺延3个月。

3、已入驻中国(上海)创业者公共实训基地五号楼的“天使基金”资助企业予以免除2020年2月和3月服务费。

4、向具备创业基础的“天使基金”申请对象提供创业培训、项目跟踪辅导等创业服务。

5、"天使基金”申请对象条件中“企业需注册在上海,注册时间不超过三年”放宽为“企业需注册在上海,注册时间不超过五年”。其余申请条件不变。


上述阶段性政策有效期到2020年12月31日。


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
2020年3月19日

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关于天使基金申请的声明

近期,网络上出现了代理创业者申请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简称“天使基金”)、保证通过率并收取代理费的相关信息。在此,我们严正声明:天使基金是扶持大学生青年创新创业的公益基金,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以下简称“创业基金会”)及其23个高校及本市行政区天使基金受理点(名单及联系方式详见创业基金会官网:http://www.stefg.org/Angel/apply.aspx)从未授权任何第三方代理机构从事天使基金申请的代理活动,亦从未授权任何第三方代理机构就上述代理活动收取任何费用,任何第三方代理机构所作的承诺或保证与创业基金会及其基金无关,相应的责任概由第三方代理机构自行承担。同时,创业基金会及受理基金亦拒绝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创业者申请天使基金,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以推荐或代理创业者申请天使基金为由获取相关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天使基金申请服务费、获资助创业项目股权、期权等。


创业基金会及其各受理基金在天使基金的申请受理过程中,不会向创业者收取任何费用;同时,创业基金会亦禁止任何创业者或创业企业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代理申请天使基金的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撤销对该创业者或创业企业的资助并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为了保障创业者合法权益,申请人应主动拒绝与任何第三方代理机构进行合作,并拒绝支付与代理申请天使基金相关的任何费用,确保申请人及创业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创业者如需申请天使基金,可直接登录创业基金会官方网站 “天使基金”页面(http://www.stefg.org/AngelFund/Default.aspx)、官方微信(efgfoundation)、官方微博(@创业基金会)了解详细情况并在线提交申请;也可登录创业基金会官网“如何申请”页面(http://www.stefg.org/Angel/apply.aspx)查询EFG及各受理基金联系方式,进行电话咨询。各受理基金详细信息可查阅创业基金会官网“我们是谁-基金简介”页面(http://www.stefg.org/about/branch.aspx)。


如创业者需要进一步咨询申请事项或发现有任何机构和个人发布代理申请信息,请联系创业基金会,共同维护天使基金公益产品的声誉。对于第三方代理机构以代理申请方式损害创业基金会名誉、侵害创业基金会合法权益的行为,创业基金会将保留向该等第三方代理机构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创业基金会官网:www.stefg.org

联系电话:021-5523 8582(沈老师)

邮箱:[email protected]


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
2021年8月2日

媒体报道

《青年报》:新版天使基金管理条例昨启用,“雏鹰”获资助期延长、还款压力变轻
  日期:2015.03.02  来源:《青年报》
版面:青年版  记者:刘昕璐

为减轻创业者还款压力,上海大学生创业基金会制定的新版天使基金管理条例昨起生效。其中明确,雏鹰计划的资助期由原先的2年调整为3年,雏鹰计划还款方式调整为36个月等额本金偿还。
 
雏鹰计划的资助项目类型是支持所需金额小、能快速实现盈亏平衡的创业项目,雄鹰计划则为具备科技含量或有商业模式创新的项目。相关负责人解读说,本次核心的调整内容主要是两点。
 
第一,雏鹰计划的资助期调整为三年,给予创业者更充裕的时间进行还款;第二,雏鹰计划还款方式调整为36个月等额本金偿还,使创业者不再有最后一大笔款项的巨大压力。这意味着,按照贷款20万元计算,调整前,第1个月到第23个月,每月还款约 4348元,总计10万元;第24个月还款10万元。调整后,第1个月到第36个月,每月还款约5555元,总计20万元。从2015年3月1日起向各分基金会提交申请的创业项目,均按照此新方式执行。
 
对于创业者普遍关心的几大问题,相关负责人也予以了解释。比如,有创业者提出,已在新管理办法施行之前已经向分会提交了申请资料,是否可以撤销原申请并在2015年3月1日之后重新申请,以便申请用新的管理办法进行还款?创业基金会明确表示可以,只要没有签订资助协议,即使在通过集中评审之后你也可以申请按新的管理办法进行还款。  
 
青年报记者获悉,天使基金全年接受申请,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可以随时登录http://www.stefg.org/Angel/apply.aspx进行申请。创业雏鹰计划是免息免抵押的创业贷款,属给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个人信用贷款,并与申请者的个人银行信用绑定,而创业雄鹰计划对于团队自筹资金要求需超过申请资助额,基金会占股不超过50%。
 
青年创业者郑一对天使基金新管理条例非常认同,他切实感到流动资金对一个创业企业的重要性,他认为在资助期延长、还款方式上的改变,会对创业者来说是一个重大的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