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大力培育适宜科技创新创业的文化土壤,激发创新创业潜能,推动高校创新成果与技术转化,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联合组织实施《上海市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专项》。受上海市学位办公室的委托,创业基金会组织开展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专项立项评审工作。
经过近半年的申报,共有超过20多个高校的硕士研究生近200个项目参与了该专项申报,经过工作组初审,最终确定131个研究生项目入围评选。
据统计,入围的131个研究生项目中硕士研究生共计111个,占比84.73%,博士研究生20个,占比15.27%。其中,入围高校中,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上海电力学院有超过10个项目入围。
一、 评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9月13日(周五)
地点:杨浦区国定东路200号5号楼二层
二、 评审方式:
专家评审工作采用会议评审方式,会期一天。评审程序及办法如下:
(1)采取不公开逐个答辩的方式:8分钟自述+10分钟问答。
(2)按所属行业分成7组,上午评审时间9:00-12:00,下午评审时间13:00-17:30。
(3)每组答辩次序按照拼音排序,需项目负责人到场,凭身份证入场答辩. 项目负责人需携带三份专项申请书副本提交评审作参考,副本无需导师及学校签字盖章,答辩结束后由项目负责人自行带走。需准备自述用的PPT,自带优盘。如有样品或者软件,可带到现场演示。
(4)答辩分数为百分制,项目最终得分为平均分,参选项目可现场知道本项目的分数,立项结果按分数排名录取,经教委高教处审查后公布入选项目名单;
(5)评审专家组一般由3位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专家应包括行业专家及风险投资人。
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