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14-09-20
摘要:对经认定的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与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区政府以1:1给予资金配套;对经认定的闸北区科技小巨人企业,区政府视情给予10万-20万资金资助。
(一)基本条件
科技小巨人企业:
1、制造类企业研发人员比例不低于20%,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研发人员比例不低于50%。
2、企业每年的科研投入经费不低于年销售额的5%。
3、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或专有技术2项以上,拥有1项以上达到国际同类产品水平的标准或1项同行业中的知名品牌。
4、企业应有自主研发机构(技术中心、实验室、测试平台等)、研发计划及与之相适应的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养(含引进)、创新激励等运作机制,并有一套较完善的规范化制度。
5、企业资产负债率低于60%,有很好的信用等级与融资能力。
6、企业上年度产品销售收入在1亿元-10亿元,且前三年产品销售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20%以上,其中主要产品销售额或利润额应占60%以上。
7、企业有优秀的领军人物与良好的经营管理团队,有较强的抵御各类风险的运营机制,有健全的各项规章制度。
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
1、企业研发人员比例不低于10%。
2、企业每年的科研投入经费不低于年销售额的3%。
3、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获得授权的专利、软件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或专有技术以及注册商标或品牌)。
4、企业资产负债率低于70%,有良好的信用等级与融资能力;
5、企业上年度产品销售收入在3000万元-2亿元,且前三年产品销售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20%以上。
6、企业有强健的经营管理团队,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灵活的激励机制。
(二)政策享受
1、对经认定的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与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区政府以1:1给予资金配套。
2、对经认定的闸北区科技小巨人企业,区政府视情给予10万-20万资金资助。
(三)申报流程
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申报:(1)在上海科技网站(www.stcsm.gov.cn)下载填报申请材料并报区科委;(2)区科委会同有关部门会审;(3)将符合标准的企业分类汇总后,向市科委推荐;(4)市科委审核认定;(5)公告并授牌。
闸北区科技小巨人企业申报:(1)填报申请材料并报区科委;(2)区科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3)确定评审结果,公告后无异议实施有关政策。
(四)监督管理
1、实施期内,企业科研投入资金不低于市区资助资金的两倍。
2、区科委和区财政局对企业实施监管。
3、企业应严格履行实施计划,因客观原因要求变更,经区科委、区财政局审核后予以确认。
4、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和闸北区科技小巨人企业实行年度复审制,对年审未达标的企业予以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