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14-09-20
为了发掘驻区各科研院所、高校的应用型先进技术,加速实验室成果产业化进程,提高科研人员推进产学研结合工作的积极性,引导嘉定区新兴领域高端技术产业的落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的规定,决定设立嘉定区先进技术引导基金.
一、总则
1、为了发掘驻区各科研院所、高校的应用型先进技术,加速实验室成果产业化进程,提高科研人员推进产学研结合工作的积极性,引导嘉定区新兴领域高端技术产业的落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的规定,决定设立嘉定区先进技术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为了做好基金的管理工作,确保基金项目顺利实施,制订本办法。
2、基金是一种引导性资金,通过基金的实施,对技术路线已经基本成熟的高新成果,做产业化转向准备。并对获得此资助的课题、项目提供进一步产业化的扶持。
3、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制度,遵循诚实申请、公正受理、科学管理、择优支持、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支持对象
1、基金面向嘉定区内各科研院所、高校的青年科技人员及具有产业化前景的项目拥有人。
2、支持的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较高创新水平、有较好的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高新技术项目;具有良好的前景、对优化我区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有带动作用的项目。
(2)技术已经基本成熟,有产业化前景。
3、基金鼓励并优先支持的项目
(1)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高附加值的高新技术项目;
(2)嘉定区新兴支柱产业和重点发展领域项目;
(3)产、学、研合作创新项目。
三、支持强度
基金资助强度视项目内容及项目特点而定,一般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为0.5~5 万元,项目执行期限为1~2年。
四、基金管理
1、上海嘉定先进技术创新与育成中心(以下简称育成中心)负责基金管理工作。审定和修改先进技术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基金年度工作计划预算;审查基金年度财务决算及工作总结;监督资金使用。
2、育成中心提供本基金的经费。对获得本资助的项目,后续的产业化进程,在育成中心定向辅导的基础上,达到一定规模后,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评估,对其注入产业投资基金。
五、申报及评选程序
1、区科委向各相关科研院所、高校发布基金申请通知;
2、育成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育成中心对课题项目的技术水平、产业化前景做全面的调研,组织评审;
4、确定资助对象,发放资助。
六、附则
1.本办法由育成中心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