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14-09-20
摘要:在本区注册18个月以内的创业组织,可根据吸纳本市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的情况,申请年度人均最高不超过3000元的创业场地房租补贴。
◆项目简介
在本区注册18个月以内的创业组织,可根据吸纳本市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的情况,申请年度人均最高不超过3000元的创业场地房租补贴。
凡符合上述市房租补贴标准的创业企业,可由区专项资金进行叠加补贴。
◆补贴对象
2013年开始在本区注册经营且符合享受市房租补贴的创业组织。
◆补贴标准
房租补贴以创业组织注册地实际发生的租金为限,补贴金额根据创业组织当年从业人员人均房租金额及从业人员中本市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人数确定,年度人均房租补贴最高不超过5000元。创业组织在享受市房租补贴的基础上,不足部分由区促进就业专项资金支付。
◆补贴期限
创业组织首次申请必须在创业组织注册登记18个月之内,之后按季度申请。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自创业组织注册登记起的3年。
◆申请流程
1、创业组织向注册经营地所在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园区企业向所在的创业园区)提出补贴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及海外人才还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本市高校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书),《创业场地房租补贴申请表》(一式二份);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创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经营场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租房协议及房租支付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或创业园区)受理并初审材料;
3、区开业指导就业援助部进行复审;
4、区就业促进中心审核;
5、经区人社局审批同意的,给予创业场地房租补贴。
◆受理地点
1、注册经营地所在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针对街镇创业组织);
2、创业园区(针对科技园区、实训基地孵化园区创业企业)。
◆咨询地点
杨浦创业企业服务中心(国定东路200号1号门裙楼一楼)房租补贴受理窗口
◆接待时间
周一、周三、周五
◆咨询电话
55235613 转 1012,55829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