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14-09-20
摘要:松江区中小型企业创新资金分别以无偿资助、贷款贴息等不同的方式给予支持。创新项目资助数额最高不超过25万元。贷款额年利息50%-100%给予补贴,贴息总额一般不超过15万元,个别重大项目最高不超过25万元。
政策依据:
《松江区中小型企业创新资金管理办法》
《松江区关于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若干意见》
政策要点:
区中小型企业创新资金优先支持:企业自主开发的技术水平高、产品市场和效益前景好的项目;经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认定中心认定的、对我区重点产业发展有推动作用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特别是申请和授权发明专利的、具有高附加值的项目。
对于技术水平高、发展潜力大的年度立项项目,区科委将向上海市科委和国家科技部推荐为上海市科技型中小型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以及国家科技型中小型企业创新基金备选项目。
政策支持方式:
松江区中小型企业创新资金分别以无偿资助、贷款贴息等不同的方式给予支持。
无偿资助:创新项目资助数额一般不超过15万元,个别重大项目最高不超过25万元。
贷款贴息:对已具有一定水平、规模和效益的创新项目,原则上采取贴息方式支持其使用银行贷款,以扩大生产规模。重点资助成长期和成熟期企业,一般按贷款额年利息50%-100%给予补贴,贴息总额一般不超过15万元,个别重大项目最高不超过25万元。
适用范围:
我区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
申报条件:
1、 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知识产权清晰,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先进以上;
2、 必须是以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盈利为目的,产品或服务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可以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有望形成新兴产业;
3、 承担项目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 申请支持的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
3) 企业管理层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4)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 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的5%。当年注册的企业不受此限制;
6) 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财务管理人员。
申报材料:
1、 项目申请企业填报的松江区中小型企业创新资金项目申请书(松江科委网站下载:http://sjkw.songjiang.gov.cn/,首页> 网上办事> 表格下载);
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松江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松江区文诚路69号工商松江分局副楼3楼54号窗口
联系电话:6773607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和13:0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