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14-09-20
摘要:经区知识产权局审核通过后,一次性给予扶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必须自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资助,区知识产权局每年一、四、七、十月办理上个季度申请的专利资助。
支持方式:专利专项资助。
适用范围:我区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申报要求:
1、专利的第一申请人注册在松江;
2、所申请专利必须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上海代办处所统计的专利数据信息中,并属于松江申请的专利;
3、参照知识产权局有关具体规定。
申报材料:
1、《松江区专利专项资助申请表》;
2、《松江区专利专项资助清单》;
3、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上海代办处开具的缴纳专利申请费收据(复印件);
4、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受理通知书;
5、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登记证(复印件);
6、中国香港、澳门及国外专利申请需递交进入相应地区的证明材料。
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松江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松江区文诚路69号工商松江分局副楼3楼54号窗口
联系电话:6773607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