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14-09-20
摘要:本年度注册经营在经认定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内的大学生创业组织及创业新苗,经评审通过给予一次性创业启动资金补贴,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5万元。
项目简介
本年度注册经营在经认定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内的大学生创业组织及创业新苗,经评审通过给予一次性创业启动资金补贴,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5万元。
补贴对象
经过预孵化后,当年度注册经营在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内的大学生创业组织及当年度的创业新苗。
补贴标准
(1)当年度“创业新苗”,经过集中评审后,给予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补贴;
(2)对“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内大学生创业企业实行分段式补贴:预孵化期结束并开业的,经评审给予3万元补贴。正常经营6个月后,根据企业经营情况、带动本市户籍人员就业等情况的评估结果,给予最高2万元补贴。(总计不超过5万元)
补贴期限
每年第三季度集中评审,一次性补贴。
申请流程
1、有意向申请创业启动资金补贴的创业企业,向区基管中心提出项目备案申请,并提交《杨浦区创业启动资金补贴项目备案表》、《入驻孵化协议》复印件等材料;
2、经项目备案的创业企业及当年度创业新苗可根据申报通知的时间及要求,向区基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杨浦区创业启动资金补贴申请表》,创业项目计划书,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企业获奖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3、区基管中心受理并初审材料;
4、区基管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
5、经区人社局审批同意的,签订《杨浦区创业启动资金补贴资助协议书》,并给予创业启动资金补贴。(获资助的“创业新苗”发放全额补贴,获资助的园区企业发放首期补贴)
6、首款发放6个月后,区基管中心组织专家对获资助的园区企业进行中期评估。企业需向区基管中心提交以下材料:《创业启动资金结项考核表》,企业财务报表、《企业人员情况表》等;
7、专家进行书面阅审,出具补贴额度意见;
8、经人社局审批同意的,发放第二期创业启动资金补贴。
受理地点
杨浦创业企业服务中心(国定东路200号1号门裙楼一楼)创业孵化补贴窗口(集中受理期间开设)
咨询电话
55235625转2040,55235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