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14-09-20
摘要:当年登记备案且在本区注册经营的创业组织,当年度录用本市户籍失业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可享受创业组织社会保险费补贴。
◆项目简介
当年登记备案且在本区注册经营的创业组织,当年度录用本市户籍失业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可享受创业组织社会保险费补贴。
◆补贴对象
符合申请开办费补贴的创业组织。
◆补贴标准
按本市职工月基本社会保险缴费企业承担部分,给予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补贴。
◆补贴期限
创业组织按季提出申请,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申请流程
1、创业组织向注册经营地所在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园区企业向所在的创业园区)提出补贴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创业带动就业社会保险费补贴申请表》,《创业带动就业社会保险费补贴申请明细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副本、用工名册、劳动合同(以上材料原件、复印件);创业组织公章和银行账号三排章(个体工商户提供组织交纳社保费对公账号);
2、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或创业园区受理并初审材料;
3、区开业指导就业援助部复审,区人力资源管理部复核;
4、区就业促进中心审核;
5、经区人社局审批同意的,给予创业组织社会保险费补贴。
◆受理地点
1、注册经营地所在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针对街镇创业组织);
2、创业园区(针对科技园区、实训基地孵化园区创业企业)。
◆咨询地点
杨浦创业企业服务中心(国定东路200号1号门裙楼一楼)开办费/社保费补贴窗口
◆接待时间
周一至周五
◆咨询电话
55235613转1011, 55825403